2005年7月1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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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订做铁棺材劫杀女副总
刘艺明 陈笑尘 欧伟平

  7月11日下午,轰动全国的哈工大博士、副教授、广东某集团女副总张丽玫女士被害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汪洋、路雷二人死刑。
    
    疑团
    才华横溢女副总离奇失踪
    年届40岁的张丽玫,不仅仅是广东某集团公司女副总经理,还是哈工大的女博士、副教授。在校期间曾经参加过多项国防重大课题研究和教学工作,她从事的图像生成计算机的研究,填补了我国的空白,并曾获得航天部的最高奖励,是一位极为难得的复合型人才。
    2004年11月3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接到报警,称张丽玫于11月1日在南海桂城失踪。张丽玫原本约好要与一客户签订合约,可当天早上司机到她的住处接她,却久等不见人,打电话也没回音。
    办案民警向中国银行查询得知,张的信用卡曾在禅城区百花广场刷卡消费。办案人员调取该商场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并找来该集团的保安人员进行辨认,获悉刷卡消费的2人其中一个是在该集团物业管理处工作过的路雷和该集团保安员汪洋的姐姐汪霞。
    经调查得知,汪洋在11月3日就消失了,不知所终。种种迹象表明,路雷、汪洋有重大作案嫌疑。
    
    杀机
    危险来自最信任的人
    2001年,汪洋、路雷、孙建华三人来到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做保安,公司对他们的人品和能力确信不疑。尤其是汪洋,非常机敏、干练,公司领导比较赏识。
    2002年9月,路雷回到成都某娱乐城当保安经理。2004年9月初,路雷从成都来到珠海探望女朋友,顺便找在广东某集团工作的朋友汪洋叙旧。聊天中,路雷向汪洋透露,自己最近手头紧,他觉得公司副总经理张丽玫夫妇是有钱人,便提议由路雷出面,绑架张丽玫。
    张丽玫的丈夫在香港公司上班,张丽玫一人就在公司南海的宿舍楼住,汪洋是保安,掌管了宿舍楼里所有房间的钥匙。在他们看来,张丽玫虽然身居要职,但平易近人,经常和汪洋寒暄,所以他非常清楚张丽玫的生活规律。
    
    策划
    专门订造铁箱沉尸
    2004年10月初,路雷和汪洋去里水找到孙建华,提议一起绑架张丽玫狠狠勒索一把,孙建华一口应允了。根据作案计划,他们三人在桂城丽晶市场买了西瓜刀、黑色背包、布绳、白色手套、口罩等工具。10月5日凌晨,汪洋带路雷和孙建华去张丽玫的住处观察环境。
    孙建华回家后,看到床上熟睡的妻子和才几个月的孩子。整个晚上,孙建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反复斟酌,最后决定退出。汪洋知道后很生气,因为孙建华的退出,势必要他自己亲自动手,而这样张丽玫肯定会知道是他做的。于是,他和路雷重新计划,决定拿钱后撕票。
    2004年11月1日,汪洋在一家五金店订做长170厘米,宽46厘米,高23厘米的铁箱,以备将被害人装入铁箱沉尸,后又租来焊机、三轮车。为了保险起见,汪洋、路雷二人再次用钥匙打开张丽玫的房间观察了里面的布局,生怕有任何疏漏。
    11月2日凌晨2时许,汪洋和路雷再一次骑三轮车来到张丽玫的住处,汪洋用钥匙打开房门,路雷迅速冲进去,按住张丽玫的嘴巴。他们把张按在床上并用一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威胁她不要出声,再用胶布封嘴,绳子捆住手脚,将她放进了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里。
    一番搜索之后,他们从张丽玫的手提包里搜到一部摩托罗拉手机,现金人民币700多元和银行卡3张。
    趁着夜深人静,汪、路二人用三轮车把张运回汪的宿舍,路雷用恐吓手段迫使张丽玫把银行卡的密码说出来,并将密码写在一张废报纸上。
    按照张丽玫提供的密码,汪洋去银行取出4000元后该卡被吞,他们各分了2000元,回来后,汪洋和路雷就决定动手撕票。两人用枕头盖住张丽玫的鼻子和嘴,后又用塑料桶装了一桶水,把张丽玫的头按在水里致其死亡,然后把她的尸体放进铁箱里,用电焊机把铁箱焊好。
    2004年11月2日6时,汪洋打电话给他的姐姐汪霞,叫她陪路雷去买东西,还说要买台手机送给她。当天早上8时许,路雷和汪霞在百花广场见面,用张丽玫的银行卡买了4部手机和衣物数件。
    3日凌晨3时左右,路雷和汪洋把装有张丽玫尸体的铁箱用三轮车运到河边,扔到河里。次日路雷去珠海送了一部手机给其女朋友后就回成都了。
    2004年11月3日,汪洋发现公司的人开始怀疑他,于是开始了从深圳、梅州、武汉、郑州最后到拉萨的逃亡之旅。
    
    落网
    逃亡数地近一月后被擒
    2004年11月5日,警方抓到汪霞。她供述了与路雷一起购物,并给钱让她弟弟汪洋逃走。11月9日路雷在成都被抓获,并供出汪洋和孙建华。
    11月11日3时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鲤鱼沙渡口南码头东边10米处河面发现一黑色铁箱,里面是一具女尸。经DNA鉴定是张丽玫。14日,孙建华被抓获,他供述了其参与抢劫密谋,购买工具后,主动放弃犯罪的情况。
    11月29日汪洋在西藏拉萨市被抓获,他如实交代了所犯罪行。
    
    一审
    两主犯被判死刑
    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汪洋、路雷、孙建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5万多元,数额巨大,其中被告人汪洋、路雷的行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孙建华的行为是在参与抢劫犯
    罪的密谋、查看作案地点、购买作案工具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被告人汪霞明知汪洋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法院最后判处被告人汪洋、路雷二人死刑,判处被告人孙建华有期徒刑4年,判处汪霞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汪、路、孙三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